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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药监局人员名单公示_内蒙古药监局-快播

2023-07-02 06:44:10   来源:互联网  

1、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。

2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综合监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和主管药品监管的职能部门。


【资料图】

3、 一、职责调整(一) 增加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。

4、(二) 划入卫生厅承担的保健品审批职责。

5、二、主要职责(一)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;组织有关部门制订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、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
6、(二) 依法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。

7、(三) 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;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,组织协调开展全区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;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
8、(四) 监督实施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,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。

9、(五)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并监督实施;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。

10、(六)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、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;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工作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有关国家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。

11、(七) 受理新药及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;初审中药保护品种;贯彻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实施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,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;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,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,负责药品再评价、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;初审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。

12、(八) 监督实施药品研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。

13、(九) 监督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;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、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。

14、(十) 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。

15、(十一)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,监管和指导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工作。

16、(十二)审批药品广告;负责药品的行政保护,指导区药品检验机构业务。

17、(十三)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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